一、藏品间为保管奇物的重要场所,未经许可,非本藏品间相关人员不得进入或动用室内任何物品。当然——就算拥有许可,黑塔女士也有随时收回许可的权利。
二、藏品间内部物品要落实专人管理,可外借展出或研究的物品,需在奠基级科员全程监督指导下使用,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
三、藏物的展出许可评估,将由黑塔女士一人完成,且黑塔女士有权随时更改调整评估结果。
四、若藏物具有负面影响,则必须加强防护措施,没有安全保障,视情况严重性停止实验;若藏物可带来明确的正面收益,则更必须加强防护措施,避免造成增益外泄、造福愚人。
五、离开藏品间时,必须及时告知黑塔女士以及防卫科相应人员,不得留置任何带有窃听、监控等功能的软硬件设备。
六、上述守则最终解释权归黑塔女士所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