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收藏間為保管奇物的重要場所,未經許可,非本收藏間相關人員不得進入或動用室內任何物品。當然——就算擁有許可,黑塔女士也有隨時收回許可的權利。
二、收藏間內部物品要落實專人管理,可外借展出或研究的物品,需在奠基級組員全程監督指導下使用,並嚴格遵守操作準則。
三、收藏物的展出許可評估,將由黑塔女士一人完成,且黑塔女士有權隨時更改調整評估結果。
四、若收藏物具有負面影響,則必須加強防護措施;若沒有安全保障,則將視情況嚴重性停止實驗。若藏物可帶來明確的正面收益,則更必須加強防護措施,避免造成增益外洩、造福愚人。
五、離開收藏間時,必須及時告知黑塔女士以及防衛科相應人員,不得留置任何帶有竊聽、監控等功能的軟硬體設備。
六、上述守則最終解釋權歸黑塔女士所有。